可 10.12 – 语法习惯有时并不描述事实

从语法到内涵,还有很多步骤要走

对圣经原文热衷者,会不自然的养成一个语法为上的读经习惯,甚至到了言必称语法的地步。 在一个本土文化处境中,我们需要适量考量原文语法所透露的信息。语言分化本身乃是巴别之后所有,各族语言并不具有许多语法一致,但语言所表达的内涵是具有一致性的,因上主创造的万物具有定规的运作。 今天所要记录的是关于“离婚”和“结婚”在希腊语中的语法并不总反应事件事实。

在希腊文中,“结婚”的用字:γαμέω。不像汉语对结婚描述有不同的字:男方叫做“娶”,女方叫做“嫁”。 在男女平等的今天,政府用词一般都用“结婚”,但社会层面显然还是用“嫁”、“娶”较多。因为这称呼关乎后面许多事物,包括名分、后裔对祖辈的称呼,七大姑八大姨…想起这些就比较头大。

那希腊文中用一个字,怎么表示男娶女嫁呢?就是用希腊字的主动与被动语态。

男方结婚用主动语态,女方结婚用被动语态。这的确反应了在古典希腊文的年代,女性结婚并不具有平等主动权。甚至到了公元初年,还是有这样约定俗成的表达。

我们看一段圣言的文本:

[林前 7: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这在主里面的人。 [1 Co 7:39] Γυνὴ δέδεται νόμῳ ἐφ’ ὅσον χρόνον ζῇ ὁ ἀνὴρ αὐτῆς· ἐὰν δὲ καὶ κοιμηθῇ ὁ ἀνήρ, ἐλευθέρα ἐστὶν ᾧ θέλει γαμηθῆναι, μόνον ἐν κυρίῳ.

这个 γαμηθῆναι 是一个被动语态的词,和合本翻译为“嫁”。

离婚也是如此,在希腊文中,男方离婚用主动,女方离婚用被动。但是请注意,保罗这样的用法,仅仅是约定俗成,他绝非有意思说离婚的姊妹要被动的结婚,他更是要求这些姊妹若要再婚需要主动去找主里的人。

看下面的文本:

[路 16:18] 凡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 [Luk 16:18] Πᾶς ὁ ἀπολύων τὴν γυναῖκα αὐτοῦ καὶ γαμῶν ἑτέραν μοιχεύει· καὶ πᾶς ὁ ἀπολελυμένην ἀπὸ ἀνδρὸς γαμῶν μοιχεύει.

ἀπολύων 译 “休妻的”,ἀπολελυμένην 译 “被休的”。

这会让人有一个错觉,这样的文字确实就反应了当时的男尊女卑。

其实不然,我们来看今天要分析的文本:

[Mak 10:12] καὶ ἐὰν γυνὴ ἀπολύσῃ τὸν ἄνδρα αὐτῆς καὶ γαμηθῇ ἄλλῳ, μοιχᾶται. [可 10:12] 妻子若离弃丈夫另,也是犯奸淫了。

马可这里都用了主动语态,但主语是妻子。这里无论是离婚还是结婚,都是主动的。

实际上在公元初年,许多词汇都在变化,内涵也在改变,从语法角度有一个意思,但实际却不是语法角度表达的意思。

就如在路 16:18,当男方离婚用主动,女方离婚用被动,难道女方一点责任都没有?而当马可10.12中,女方离婚和结婚都用主动,难道是在讲现在歪曲的男女平权吗?

新约时代,是语言变迁巨大的时代,新约文本在阅读时需要充分考量到语言发展和约定俗成的表达。将语法放置于合适的位置,心中定要寻求圣灵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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