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简要历史与发展
在我们正式的开始论述“三自”系统的时候,我们首先需要给“三自”这个词有一个从圣经和历史角度的澄清。
当我们打开新约圣经《使徒行传》,从教会历史的角度来看这卷书,他是在描述福音从耶路撒冷开始,到犹大全地直到撒玛利亚,最后到地极的传播过程。从传福音到建立教会,这是一个很自然的过程,我们需要稍微看初期教会的使徒的职份和功用。
使徒,在初期教会有至少两个功用:传福音与建立教会。并且我们看使徒保罗,这位外邦人的使徒所作的,他并非常常传福音建立教会完毕就离开,而是会在该地停留一段时间,等当地有一个人或者一个团队被主兴起来接续牧养与治理之责任,则他会继续前行去传扬主道直到西班牙(当时认为的地极)。使徒时期的教会是以后众教会的模板,虽然形式可能不一致,但是内涵一定一致。
所以,作为使徒,他肯定要离开他自己建立的教会,并且托付给值得托付之人,就是使徒自己在祷告中和上帝之印证中显明之人。如此,一个初初建立的教会,需要被使徒扶持,直到该教会长大成人,独立自主,使徒则会离开,使徒自己仍然会关注其建立的教会,若教会出了问题,使徒则仍然以书信或者直接拜访来解决。正如保罗自己所说,“师傅虽有一万,为父的却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稣里用福音生了你们”。这是圣经对于从教会植堂到独立自主的简明的教导。所以从圣经的角度,各处教会最终独立自主,自己牧养建造,自己有能力生儿养女是上帝自己的心意。这是从圣经角度对于“自”的定义。
如此,我们将镜头转到中国。虽然已经没有使徒职份,但是起初到中国的宣教士实际具有使徒的功用。他们被主差遣,来到中国,他们中多数是带着负担来到中国的。当福音开始生发果效教会开始建立,对宣教士而言一个实际的问题开始产生,他们需要预备本土的圣徒起来承担教会治理与牧养之责任。为此,当初在宣教士中间大致有一个一致的认知,就是要培养本土的传道人与各类教会治理需用之人,来最后实际承担教会建造之责任。其实,这就是非常符合圣经的“自治、自养、自传”之原则。但是这里的“自”绝对没有与众教会割裂之意,更没有因为政治介入而“独立”之意。
综上所诉,“三自”的原则是符合圣经的,且在历史上多处被证明乃上帝对各地方教会之心意。但为何中国现在的“三自系统”其中多种教导和呈现是不符合圣经的呢?三自系统内部的人往往将圣经支持的地方教会独立建造之原则与中国背景下的“三自系统”有意无意的混为一谈。我们会来一一诉说。 继续阅读“认识三自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