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拉、格拉森或者另有其名?

笔者在查考革迦撒人这个主题的时候,查考到了太8:28及其他一些福音书经文所记载的耶稣在格拉森赶鬼的事件,对于事件的发生地记录有不同的记载。

照着一些历史资料来看,加大拉(Γαδαρηνῶν,英文:Gadarenes)是格拉森(Γερασηνῶν,英文:Gerasenes)的一个很小的地方。据一些资料记载马太作为以色列人较为熟悉以色列的具体地名,甚至一些小的地名也很熟悉,而路加则因为是外邦人不熟悉犹太地名,所以以大的区域格拉森来描述整个事件发生的地理位置,这并没有矛盾。笔者此篇想要从新约经文鉴别与圣经地理兼同一些考古历史资料来分析此地点具体的名称到底为何?各种选项的概率又有多少。

在USB 4th中,校勘栏包含了关于这个字在不同抄本中的详细信息。我们会关注对此事记录的相关经文,且从原文的角度来做一个梳理。

笔者这里将希腊文Γεργεσηνῶν音译为格给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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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民族之革迦撒人

[申 7:1] “耶和华你 神领你进入要得为业之地,从你面前赶出许多国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国的民,都比你强大。

革迦撒人,英文Girgashites。是迦南的后裔所形成的支派或民族(创 10:15-16),同样也承受了来自挪亚对含的咒诅。 继续阅读“《申命记》民族之革迦撒人”

《申命记》种族之赫人

[申 7:1] “耶和华你 神领你进入要得为业之地,从你面前赶出许多国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国的民,都比你强大。

“赫人”,在圣经中出现多次,笔者统计了,连同迦南的次子“赫”在内,一共58次。这58次都在旧约圣经中,新约未提到赫人。 继续阅读“《申命记》种族之赫人”

《申命记》地名之玛撒

[申 6:16] “你们不可试探耶和华你们的 神,像你们在玛撒那样试探他。

玛撒(Massah),是一个在圣经中出现多次的地名。搜索和合本圣经,一共出现五次,分别在:出 17:7申 6:16申 9:22申 33:8 ;诗 95:8。他们所指的是同一个地方,在汛的旷野(出 17:1);摩西另外一次击打磐石事件试探了耶和华,是在寻的旷野民20:1,两者不可混淆。 继续阅读“《申命记》地名之玛撒”

《申命记》地名之巴兰

[申 1:1] 以下所记的是摩西在约旦河东的旷野,疏弗对面的亚拉巴,就是巴兰、陀弗、拉班、哈洗录、底撒哈中间,向以色列众人所说的话。

圣经中巴兰具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指外邦的先知巴兰,还有一个是指巴兰旷野。申命记此处所说的巴兰,就是指巴兰旷野。 继续阅读“《申命记》地名之巴兰”

《申命记》地名之何烈山

圣经与地理

《出埃及记》,是何烈山第一次出现。具体的经文在

[出 3:1] 摩西牧养他岳父米甸祭司叶忒罗的羊群。一日,领羊群往野外去,到了 神的山,就是何烈山。

何烈山的字义乃是沙漠,这可能就是取何烈山本身地理位置的特征所取得名字。圣经称呼何烈山为神的山出3:1

何烈山在圣经中还有另外一个别名西乃山。何烈山具体的地理位置,传统认为位于西乃半岛南端的群山之间。至少从四世纪起,基督徒便已尊莫瑟山(阿拉伯文的意思是摩西山)为神把雅各家立为以色列国的地点。一所希腊东正教的圣凯瑟琳修道院,建在7,500呎山峰之麓已超过1,500年,西乃圣山的其他可能性还有附近的凯瑟琳山(8,670呎)和塞尔巴勒山(6,800呎)。有些学者主张较北面,即加低斯巴尼亚附近的位置;有些则坚称是海湾对岸的一座火山,即位于东面的古代米甸或亚拉伯(出三1加四25)。

特殊的意义

何烈山是摩西领受神律法的地方,对于神自己,则是代表了自己的同在、律法的威严。 在旧约和新约中,此山都代表了这是神临到祂的子民中间的地方。在摩西的祝福(申三十三2)、底波拉之歌(士五5)、诗篇六十八篇(8、17节)、尼希米时代利未人的忏悔(尼九13),及司提反宣讲的信息(徒七30-38),均提到西乃是神人相遇的重要地点。保罗在加拉太书四章21-26节采用了一个比喻,以西乃山代表旧约、为奴,和当日的耶路撒冷城。

 

《申命记》地名之亚拉巴

亚拉巴,Strong编号H6160,意思是“沙漠、旷野、干草原”。此字在圣经和合本中还翻译为“平原”,“沙漠”,“晚上”,“旷野”等。这些词是翻译了该词本身的意思。而申命记1章1节中,Arabah明显是指一个地名,那亚拉巴到底是指何处呢? 继续阅读“《申命记》地名之亚拉巴”

基督做成之事果效何时又对谁生发之探讨

[加 5:22]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
[加 5:23] 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加 5: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加 5:25]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
[加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着。
[加 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加 2:21] 我不废掉 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加 6:14]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加 6:15]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我们探讨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在于对圣经经文的解释。对于基督十字架工作的果效何时生发,对谁生发,大致有几类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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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5:18节异文辨析

今天在查阅罗马教会赶鬼文献的时候,看到文献引用了若望一书(约翰一书)5:18节的经文来说明耶稣基督对他的百姓的保守。当读完5:18节的经文的时候,发现思高本的经文与和合本是不同的。本篇会仔细分析和查考两者不同的翻译后面的原因,做一个异文选择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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