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做成之事果效何时又对谁生发之探讨

[加 5:22]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
[加 5:23] 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加 5: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加 5:25]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
[加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着。
[加 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加 2:21] 我不废掉 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加 6:14]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加 6:15]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我们探讨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在于对圣经经文的解释。对于基督十字架工作的果效何时生发,对谁生发,大致有几类看法。

  • 对全人类生发

我们把这个思想称为普救论,普救论者的经文根据在罗马书5:12-21。其中,

[罗 5:18]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罗 5:19]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这两节的经文成为普救论者最多谈到的经文根据。也就是该观点认为耶稣基督十字架的工作做成的果效马上生发到全人类,全人类不需要相信耶稣基督就可以直接得救。这样的对圣经的解释脱离了“以经解经”的原则,不可取。因为圣经通篇强调对耶稣基督及其工作的相信是基督信仰的核心。

  • 只对相信耶稣基督的人生发

我们把这个思想称为“因信称义”,这在新约圣经中多处有提及。那具体是在何时生发,我们需要有一些探讨。

  1. 在创世之前生发。经文根据在[弗 1:4] 就如 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该论点所表达的核心是在创立世界之前,圣徒个体已经被拣选,所以基督十字架的果效是在相信之前就生发在他们身上。这个论点是预定论的一部分,包括我们之前探讨的“重生先于信”也是预定论的一部分表达。只是这段经文并非是指拣选圣徒个体,而是拣选教会所说。
  2. 在圣徒信主之时生发。经文根据在圣经中多有提及,举例:

[约 6:40] 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约 3:16]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这个观点是符合整本圣经的见证的。我们再回到加拉太书的经文见证,加拉太书5章的中心是在表达圣徒成圣的重要与成圣的途径到底是什么。

[加 5: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加 5:25]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

这两节经文是5章挑选出来的,我们若从释经的角度去看,明显的,24节是在为25节服务的,也就是24节是一个实际,25节则是一个途径。这个实际在神学上称为“Already but not yet”,“已经成就却不是现在”,是一个具有反合性的神学概念。而这里的“已经”是旨在表达圣徒成圣的地位,23节与25节则是在表达圣徒成圣的实际和途径,所以这个“已经”是在强调“属耶稣基督的人”的一个地位,而一个人如何“属耶稣基督”?就是要有耶稣基督的生命。这个又回到我们之前探讨的“重生先于信”的问题,我们一直领受的是“信先于重生”,我们否认改革宗对人的“全然败坏”的逻辑性解释,我们更趋向于一种关系性的解释,去解释人的“全然败坏”。我们认为人对上帝之爱具有回应的能力,因此生发信心使人得救,这是之前讨论的“神爱先行”的观念,无论从普遍恩典与特殊恩典的范畴,神的爱一直是先行于人的行为和回应。这也是我自己对“神恩独做”的理解,“神恩独做”也不是逻辑性的概念,而是关系性的概念。

所以同样在加拉太书的2章中,我们看到保罗之前就强调了这个“已经”的概念。6章15节则再一次强调基督徒在“新造的人”这个身份上生活的重要性,因为这是一个地位,在信心上持守基督徒的身份会实际生发“新造的人”的实际,不断的有圣灵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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