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必然降在阴间

在使徒信经中,有一句很难理解,就是『降在阴间』。历史上也争论这句信经是否是圣经的教训,所以现在有些教会的使徒信经中是没有这句话的。从教会历史的角度看,早期的使徒信经版本中,也是没有这句话的。所以有些人认为,无论是从历史出发,还是从圣经的经文出发,都不支持耶稣降到阴间的论诉,他们就轻轻忽忽的删除了使徒信经中的这句信仰宣告,真是胆大包天!

本文愿意从圣经和教会历史的角度去查考使徒信经中的这句话的含义,初期教会的信仰中是否包含『耶稣降到阴间』的内容。

早期教会对使徒信经中【降在阴间】的见证

使徒信经相传是十二使徒在准备分散传道之时,为了保证所传的福音内容是一致的,所以每个人写了一条,一共十二条的内容。这个传说从历史角度是不足为信的,但是从使徒信经中所表达的信仰核心来看,这十二条的确是新约圣经中所记录的使徒的核心教训,所以被称呼为【使徒信经】是实至名归。

早期教会教父伊格拿丢在所写给Trallianos的信中,谈及一种在当初教会成文的信仰摘要。在特土良和爱任纽的作品中也谈及了该成文的信仰摘要。也就是说,当初该信仰摘要已经流行与各初期教会中间。根据这些教父的作品,复原了大致该时期的信仰摘要的内容为:

我信“独一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并耶稣基督,上帝之子,我们的主,从童女马利亚所生,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于十字架上,葬了,第三天从死人中被举起来,升天,坐在父右边,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并圣灵,圣教会,罪得赦免,肉体复活。”

使徒信经的成文不是一个会议的结果,而是早期教会在教会的实际生活和需要中产生的,这个和『尼西亚信经』、『亚他那修信经』、『迦克敦信经』的成文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是实际教会生活中产生的,那自然不会有非常神学化的用语。这个信经在历史上出现的时候是大小不一,长短不同,第一次以现今的模样出现是在修道士Pirminius大约于730年所作的一片论文中。但实际的有记录的使用是在主后340年的罗马教会。

当我们看从三位教父的作品中复原的使徒信经的内容,确实少了『降在阴间』的内容,那是否是初期教会对耶稣基督降在阴间一点都没有教导呢?

其实不是,耶稣降到阴间一直是初期教会基督徒的信仰内容之一。早期教父包括伊格纳丢、特土良、亚历山大的革利免都教导过这个教义,且这些教父都是1-2世纪的教父,也就是在教会非常早期的时候已经开始教导基督降到阴间的教义。那么为何在早期的使徒信经的版本中,没有这一句呢?很可能有一个原因

  • 早期教会在定夺该教义是否为基要真理的时候,认为该教义非基要真理。

耶稣的死

其实,“埋葬”,“降在阴间”都是指耶稣实际的死而言的,而且都与旧约的预言有实际关系,就如耶稣自己所见证的,“为我做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

以赛亚书53:9节见证说:与财主同葬。使徒信经对耶稣埋葬的信仰宣告是基于圣经旧约和新约的见证。

所以我们来查考旧约圣经对耶稣降在阴间的见证。为了开始查考这个题目,首先我们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使徒信经中的阴间到底是什么意思。

首先旧约中,阴间在原文

  • 第一个意思:坟墓。
  • 第二个意思:阴府。指人死后的地方。
  • 第三个意思:极深的堕落的状态(赛57:9

在新约中,阴间在原文

  • 第一个意思:毁灭
  • 第二个意思:阴府
  • 第三个意思:死亡的象征

那使徒信经中的降在阴间中的阴间是哪个意思?

圣经对“降在阴间”的见证

旧约谈及对耶稣基督“降在阴间”最明显的见证,就是使徒彼得在使徒行传第二章整篇谈及的见证。当使徒彼得引用旧约诗篇的见证说: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徒2:24),这里的死是指耶稣肉身与灵魂的分离,还是更指代另外的意思呢?

后来,彼得继续见证说:因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当我们见到这节经文的见证的时候,明白了圣经旧约对耶稣预言的见证,这里的阴间非常明显的乃是指死后灵魂的去处,而非在旧约经文中的另外的一个意思“坟墓”。

又有人说,基督在十字架上和得救的强盗说:今日要与我同在乐园(路23:43)。这个又是什么意思呢?因为这句耶稣自己所说的话语明显在说耶稣死了之后并没有去阴间,而是去了乐园。又说是今日,但耶稣却是死后三日复活。这中间有些许矛盾。所以我们要从耶稣自己说的话来查考,主耶稣说:没有人升过天,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约3:13),这是一句很奇怪的话语,很难理解。耶稣的意思乃是旧约的圣徒都没有在天上父那里,那是在哪里呢?

我们又要查看耶稣曾经说的一个故事:财主和拉撒路。从故事里头描述的场景的真实性来看,这个故事的场景很可能就是阴间现实的场景。所以,我们从故事里隐约的看到,义人所在之处和恶人所在之处是可以彼此相望的,恶人之处很痛苦,义人之处充满洗了平安。并且圣经称恶人之处为阴间(路16:23),但却没有告之义人之处的称呼。但我们确切的知道,那时候尚未有称之为乐园的地方。所以,非常有可能的是,耶稣阴间分为义人的阴间和恶人的阴间,耶稣基督降在阴间,将义人的阴间分别为乐园。

所以非常的明确:使徒信经中的降在阴间的“阴间”是指死后灵魂的去处,而非指坟墓。其实我们从使徒信经本身的见证中也可以非常明显的看到,“降在阴间”之前的那一句是说“埋葬”,既然说“埋葬”,必然后面的一句“降在阴间”肯定不再是指耶稣进到坟墓之中,使徒信经是非常紧凑的一个信仰的见证,一共才12句话,肯定不会存在相同意思的信仰宣告。

借着彼得引用[使 2:31] 就预先看明这事,讲论基督复活说:‘他的灵魂不撇在阴间,他的肉身也不见朽坏。’,这节经文讲到两个事情:降到阴间和复活,这里谈及的复活包含两个见证:灵魂离开阴间,肉身复活,然后肉身与灵魂仍然联合。因为圣经见证人的时候,是灵魂和肉身的结合才是真正的人。

既然如此,基督降到阴间,从阴间上升复活,成为死里首先复生的人(西1:18、启1:5),成了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为何说是 “首先” 和 “初熟”? 难道耶稣基督是历史上第一个复活的人?不是啊,我们看到旧约有寡妇的儿子,新约有拉撒路,这些人都比耶稣基督要早从死里复活,那这里的经文是什么意思?

我们要把焦点放在“阴间”!也就是圣经这里在宣告一个成就的实际是,耶稣基督是唯一下过阴间并且从阴间上升复活。而真正成就捣毁阴府的权势、掳掠仇敌、借着十字架夸胜!所以在马太福音中对教会的预言就成为事实:阴间的门不能胜过她!

“降在阴间”,是让救恩成就的实际。虽然我们对耶稣基督在阴间所作的知道的并不多!以前有人会说,难道只有耶稣死的很苦吗?左右两个强盗不是也受了很多十字架的苦吗?甚至中国历史上有些人死的也是充满壮烈的,为何他们不能救人呢?为朋友舍命是最大的爱是耶稣自己所说的,历史上为朋友死的人并不是没有。唯有保罗见证说:唯有基督还在我们作罪人的时候,就为了我们死了!这个又是什么意思?意思乃是耶稣基督是唯一死而复生者,捣毁了阴府权势,带着荣耀得胜的钉恨和枪伤而来,丝毫没有死味。

所以,“降在阴间”这个信经宣告的重要事实,居然慢慢的在一些教会中的信仰宣告中被抹去,实在可悲。如果对救恩的认识,仅仅停留在法律意义上的赎罪,我们对救恩的认识不不够深的。

的的确确的说,基督的死,所流的宝血,可以洗去人罪。让每一个就近耶稣基督的人能够得生命。我们现在还是不是非常清楚的知道,为何基督所做的能够成为我们生命的实际,圣灵又是如何引导人听到福音让人重生。但从“降在阴间”这短短的这句宣告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事实,阴府从实际上已经被捣毁!

又有人说,耶稣在十字架上不是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23:46)。怎么去父的手里,却是下了阴间呢?我们把耶稣的这句话理解错了,不是说耶稣马上升上去见父,因为在复活之后耶稣明明见证说: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约20:17).所以耶稣在十字架上的这个话,乃是从人性的角度的一个信心的宣告,他知道父必然对他的灵魂付完全的责任!那是完全的公义!而他,作先锋的耶稣,首先降在阴间!

所以圣经从别处见证说:[罗 10:7] 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这段经文到底在说什么?非常明确的是保罗在说出于信心的义的事,而这样的义宣认两个实际:道成肉身(领基督下来)和从死里复活(领基督上来),这两个事情是已经成就的,不需要再靠行为的义去作什么,更是告诉行为的义:这些事你是无法作的!

那么基督去阴间到底做了什么?其实圣经对此谈到的不多。但我们从彼得前书3:18-20可以瞥见一些端倪,这段经文是两千多年下来争论非常多的经文,其实如果我们从生命的灵,得胜的灵去看这事的话,这经文的意思并不是隐晦不明的。

基督借着这灵,去阴间到底传了什么道?非常明确!就是去宣告了得胜的事实。从此阴府在灵界的地位已经大变,基督降在阴间宣告的实际使得那个时候撒旦在灵界的失败地位成为实际,接着只是苟延残喘罢了!要知道,因为亚当的失败,在灵界中阴府的权势被建立,人人都是一死!但如今,已然翻天覆地!哈利路亚!

这些监狱里头的灵,更是见到了降在阴间的基督,且带有荣耀得胜馨香。我们知道,基督是我们的代罪者,什么叫代罪者?也就是他从本体论的角度是没有罪的,他没有犯过罪,也是因为基督无罪,他才能担当众人的罪。所以降在阴间的基督,在阴间是非法的存在!什么叫非法的存在?我们一般的人的罪根本是无法洗去的(牛羊的血无法除罪),罪不是一种缺陷,乃是实体的存在,这里奥古斯丁对罪的认识存在一些错误,所以罪必须归于某个或者某些被造物,他需要有实体的依附!所以圣经经常用拟人的手法去描写罪,因为这其实就是罪的实际。那我们回来,为什么基督在阴间是非法的?因为基督已然受了所背负之罪孽的刑罚(死),但他自身却是无罪的!那么,在阴间的基督,那位将自己的灵魂交托与父的基督,仰望父的公义,天父必然讨回基督那应有的公义,就是不能拘禁在阴间中,因为撒旦无法非法的拘禁无罪的基督的灵魂!

那最后的罪到底归给谁?圣经更是见证到:罪恶满盈。也就是当犯罪成为实际的时候,最后必须有实际的承担者,也必须付之于刑罚,刑罚能否除罪?不能,不然根本不用基督受死,我们直接在阴间接受刑罚,然后除罪就行了。撒旦作为罪恶之始,也必然成为永远承担罪恶之刑法的被造物。罪恶之始乃是耶和华的奥秘事,也就是为何一个受造物能够成为罪恶的开始,我们是无法明白的!这事是需要信心领受。

如圣经见证说:[林前 15:56] 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如果世人之罪在基督身上永远背负的话,他就永远需要背负罪的代价,就是死,从公义角度,他根本没有资格在撒旦面前宣告说:基督要复活!

要知道,所有这一切他都是在人性中去面对的,以使得我们后来跟随的人能够随着他的脚宗从死里复活!所以,当基督到了阴间,他实际没有罪的事实,使得撒旦作为阴间权势的首领不再有任何的资格去拘禁耶稣的灵魂!

哈利路亚!如此,耶稣在阴间理当讨回那当有的公义!所以圣经见证说:

[罗 5:12-19]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 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吗?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要知道,这段圣经经常被普救论者用来背书的。其实他们是错误的理解了这段经文,其实保罗宣告的是一个事实,阴间从此被捣毁了。因为基督降到阴间。以后的所有人,不再有任何的死亡权势能够辖制人,所以基督再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要复活!若基督没有降到阴间,践踏撒旦的头颅,阴间的灵魂没有一个能从死里复活!只是就如基督所言,有些人是复活得赏,有些人是复活定罪,并且要去尝第二次死的死味,永永远远的与撒旦及其党羽在地狱。

从此,死不再坐王!死不再是定局。基督不仅是尝了肉身与灵魂的分离之苦,更是下到阴间直面撒旦,将仇敌踩在脚下!哈利路亚!

“降到阴间”,这不是可有可无的信经里面的一句,他是我们所信的实际,若基督没有下到阴间,救恩的实际是无法成就的!

所以我们要说:我信基督降在阴间!且从死里复活。

《耶稣必然降在阴间》有2个想法

  1. 那最后的罪到底归给谁?
    耶稣在十字架受了罪的刑罚,带着罪(本身并无罪)下到阴间,因他是那义者,死亡不能拘禁他,他得以从死里复活,最后罪归于撒旦。是这个意思吗?

    1. 我们的罪,实际是被耶稣的血涂抹掉的。最后的罪的工价,是落入地狱的各类被造物承担的。耶稣本体无罪,无需赦免,无需拯救。这是我现在的理解。

回复 Marco 取消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